内幕交易防控
当前位置:首页 >
投资者关系
> 内幕交易防控
证监会依法对2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 作者: 查看次数:3921 时间:19-04-01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吴学军、程凌、余盛内幕交易“太阳纸业”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吴学军、程凌、余盛分别没收违法所得11041926.93元、365361.6元、6126657.45元,并分别处以1倍罚款,同时对吴学军建议他人买卖“太阳纸业”的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依法对周德奋内幕交易“金一文化”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其处以60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证监会网站)
上述案件中,吴学军、程凌、余盛在太阳纸业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后,开始大量买入“太阳纸业”股票,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周德奋系粤豪珠宝总裁,在金一文化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频繁联络,并实际控制杨某红等4人证券账户,全仓买入“金一文化”股票。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领域是内幕交易的高发地带,也是证监会管控、惩治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重点。证监会将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打击各类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关键词:
上一个:
证监会依法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个:
证监会依法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